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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资讯] 市建委要求物业实行招投标 强制建管分离(转载)

[资讯] 市建委要求物业实行招投标 强制建管分离(转载)

<strong><span class="smalltxt"><span class="bold">市建委要求物业实行招投标 强制建管分离(转载)</span></span><br/><br/></strong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">市建委要求物业实行招投标 强制建管分离<br/><br/><a href="http://www.qianlong.com/2006-07-31" target="_blank"><font color="#000000">http://www.qianlong.com/2006-07-31</font></a> 06:14:38<br/>  从现在起,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不得承接本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开发的新建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。北京市建委日前下发通知,对这种自己开发、自己售楼、自己进行物业管理的“一条龙”服务方式进行了限制。 <br/>  开发商不得“建管”一条龙 <br/>  北京市建委要求,今后,居住物业要实行招投标,强制“建管分离”。也就是说,针对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,在对物业招标过程中,不可能让开发商作为发标方,自己也来参与投标,成为物业管理方。而此次规定,也让房产项目的开发责任和物业责任全部划清,有开发商“爸爸”或者没有开发商“爸爸”的物业公司之间,也能真正实现竞争。 <br/><br/>  无上岗证不能担任物业管理人员 <br/><br/>  此外,北京市建委在通知中还规定,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应持有建设部核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;项目经理、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应持有北京市核发的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、管理人员上岗证书。在今后,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能担任这些职务。 <br/><br/>本报记者蒋彦鑫<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