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ard logo

标题: [女人] 有人让我避嫌,适可而止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妈妈好帮手    时间: 2008-6-16 19:56     标题: 有人让我避嫌,适可而止!

几天没来这里了,今天一上来突然发现自己即将成为被封杀的对象,只因我在论坛中亮明了身份--友邦保险寿险顾问。% p/ U5 }+ W* i: r
我想问问那些朋友,可不可以客观地看待问题。如果我没有亮明身份,你会有那样的想法吗?又或者,我亮明了身份,难道有什么不良企图吗?我得有那个本事。如果没有人想了解保险方面的东西,我自然也没必要浪费太多时间在这上面,但,如果有人想了解,某人却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而不给了解的机会,我认为未免有点自私自利了吧。我承认,出于我的工作本能,我会把一些理念带给大家,但也并没有恶意。不至于给出那样的警告吧。
, |: w/ _- Y% k. H我知道,也许我这封贴子一发出,就会遭到封杀,但,没有关系,保险不是做给不需要的人的,保险是要做给那些真正懂得付出,懂得责任的人的。
作者: LuckyXiaowen    时间: 2008-6-16 21:22

楼主你多虑了。
' @6 Q, e" |9 [% A3 n: [* L我们对于来论坛的每一个人,不管什么身份,都是一视同仁的。正常的交流,论坛不会有任何限制。论坛里有房产中介、装修公司,只要遵守版规,大家可以自由交流。
  g2 r0 v/ j/ X3 ?& s但论坛对广告有明确限制。原则上,论坛不允许在非广告版发布广告或带有广告性质的链接。这对任何人都是这么规定的。不是针对你一个人。请理解。/ d, t2 Y. Z, B) s" ?8 R/ X" n
+ l7 v3 Y7 Z3 |: K5 K  _" P7 ~
关于这一话题,也希望你参考一下这个帖子:
1 @' {5 u+ t$ t9 G& Y& ahttp://bbs.myberlin.cn/viewthread.php?tid=4051&extra=page%3D1
作者: hehe    时间: 2008-6-16 21:50

尽量在广告版做宣传,有人觉得广告版人少,这说明大家的取向,即不需要广告。如果强行在非广告发广告就说明是该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,而非别人。




欢迎光临 柏林爱乐论坛 Berlin Philharmonic (http://www.bbs.myberlin.cn/) Powered by Discuz! 7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