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
- 帖子
- 559
- 积分
- 3214
- 柏林币
- 995 元
- 注册时间
- 2008-5-5
- 最后登录
- 2016-4-6
|
原帖由 春田花花幼稚园 于 2008-11-10 10:43 发表 柏林爱乐论坛 Berlin Philharmonic% ?& ~+ w3 S: N+ ^6 O$ g% E
医保的人始终没联系上,问了做医保的朋友。柏林爱乐论坛 Berlin Philharmonic' `$ E/ k) t G, i: R0 A$ D
首先,补缴没有用的,不能报销停缴时间医药费。停缴三个月以内,当月就可以报销,停缴三个月以上,必须要缴满三个月以上才能享受报销待遇。 www.bbs.myberlin.cn8 ^" f5 f+ S9 R1 f% U
我怎么觉得前后矛盾啊? 不能报销停交期间的费用,三个月以内当月就可以报?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