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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春田花花幼稚园 于 2008-11-10 10:43 发表 www.bbs.myberlin.cn. o/ E/ g2 w' k8 L9 A
医保的人始终没联系上,问了做医保的朋友。
/ X9 ~# s. `, N! G( I8 u柏林爱乐,柏林爱乐论坛,bbs,myberlin.cn,社区,业主,管庄,常营,鑫兆佳园,朝阳区,北京市首先,补缴没有用的,不能报销停缴时间医药费。停缴三个月以内,当月就可以报销,停缴三个月以上,必须要缴满三个月以上才能享受报销待遇。 - 管庄|常营|社区论坛|业主论坛|柏林爱乐|鑫兆佳园|朝阳区|北京 - bbs.myberlin.cn% \) @; q) @5 @
我怎么觉得前后矛盾啊? 不能报销停交期间的费用,三个月以内当月就可以报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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